布偶猫

男孩放生宠物店2万元猫咪,家长却称最多赔

发布时间:2023/1/16 22: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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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熊孩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人人头痛的问题,在网络时代更是将他们的各种“熊”行为进行了放大,让看客们气愤不已。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除了小孩子的不当举动外,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对他们很难进行制裁,家长的后续做法也很难让人满意。

本案就是类似的例子。

案情概要

年9月底,重庆男孩的一个不当举动将自己和爸爸都送上了热搜,其作案动机至今仍是个谜。

话说几个月前,重庆当地的居民将自家花两万元购买的英短金渐层猫送到了附近的宠物店中进行寄养。

由于自己是老主顾,对于店家十分放心,这只猫在店内一放就是很多天。

这样的做法店主李女士自然是乐见其成,为自己的店铺带来了不少的收入。

但她没想到,自己日后的一时不慎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9月25日晚上七点多,李女士外出不在店内,只留了一名店员一边工作一边看店。

可这样一来,由于还要给猫狗洗澡,工作量上显然会使得店员无法兼顾其他事情。

不久,一名看起来只有七八岁大的小男孩走进了店铺,在狗笼面前好奇地看起了狗。

店员当时正在给另一只宠物狗做清洁工组,腾不出手来,又怕小孩被狗咬伤,便出声制止。

但这样的做法显然对小孩没有太大威慑力,小孩听从其教导确实离开了狗柜,但又跑到了英短的猫柜面前。

根据监控显示,此时小男孩产生了警惕心理,在看猫时还会长时间的观察店员。

按说小孩子爱看宠物乃是常有之事,但小男孩之后的举动却让宠物店甚至他的家长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不知是什么缘故,小男孩在看到店员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后,竟然将猫柜门打开,把猫给放跑了。

整个过程持续了两次,第一次开了之后小男孩急忙跑出门外,但看到门只开了一半便又折返回来,将门完全打开后再次逃跑。

对于小男孩的动机,他的父亲张某在之后采访时解释道,是因为孩子当时看猫咪被关着很可怜,因此想把它救出来。

最终在一番努力后,小男孩“梦想成真”,猫成功从宠物店逃出,至今不知所踪。

据李女士称,其实类似的事情并非第一次发生,就在半个月前就有另一个小男孩做过完全相同的事情。

在那名小男孩试图打开宠物柜的门后,宠物店吸取教训将所有的柜门都锁了起来,防备再有熊孩子。

而之所以再次发生了这种情况,是因为这只猫的猫柜由于卫生问题经常要打扫,店里的人虽然将柜门锁上,但为图方便将钥匙放在了门外。

如此才给了这次的小男孩放生的机会。

小男孩这样的行为毫无疑问给宠物店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更令李女士无奈的是父亲张某的态度。

张某不同于一般案件中的拒不赔付,其认错态度十分良好,但对赔款数额却并不认可。

对此李女士回应:“每次联系家长都说会承担责任,但是一直没有明确和我们说要怎么承担。”

法眼浅见

本案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自然是赔偿数额的问题,双方至少在家长张某是否有赔偿责任这件事上达成了共识。

两方的矛盾点有两个,一是张某不认可猫的价格,二是张某认为宠物店也有重大过错,至少要承担一半责任。

而由于李女士已经将两万元赔给了猫的主人,自然希望以两万元作为猫的赔偿数额。

对于比例划分,李女士至多退让到二八开,对于五五开的提议不能接受。

虽然本案还有第三种解决方式——两方都同意猫如果找回来,张某就不用赔偿了。但由于时间已经过去很久,可能性不太大了。

对于赔偿数额,张某之所以不认可,自然是因为这只猫的价格在他的视角看来太离谱了,竟然要两万元。

因而其提出,就算猫主人真的是花两万元买的猫,但猫是不是真的值那么多钱存在疑问,应当找专家进行鉴定。

等出了专业的鉴定结果后,他愿意按照鉴定价格进行赔付。

客观讲张某的提议并不算太过分,其希望能有专业的第三方介入保障公平,但缺乏可操作性。

首先猫已经丢失,想要凭借照片等对猫进行鉴定显然十分困难。

其次目前我国宠物市场虽然火爆,但仍然属于小众领域,能否在当地找到一个权威的宠物价格鉴定专家,显然要打一个问号。

而且宠物本身就有极大的溢价空间,以布偶猫为例,其价格波动就十分巨大,这更是加剧了所谓鉴定的困难性。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走到起诉阶段,由于起诉金额确实大大超出了普通宠物价格,恐怕需要宠物主人拿出发票等实在的证据。

如果拿不出,那确实只能按目前的市场价格进行赔付了。

而对于责任划分问题,张某五五开的理由实在站不住脚。

张某认为:“店员看到小孩进店,可以把孩子赶走。小孩来到店里打开柜门把猫放走,说明店员没有看好店。”

但是小孩真的能赶走吗?

小孩即便没有购买能力,同样拥有顾客身份,店员若主动驱赶顾客显然侵犯了其消费者权益,恐怕赶了才是违法的。

本案店家确实有两点失误。

一是店家在其他猫柜都锁好的时候,在这只猫的猫柜旁放了钥匙。

二是店员对于小孩仅仅进行了言语制止,忙着干活没有走到其旁边,或者说确认其离开。

但这两点失误和小孩自身的赔偿责任显然并没有关系,只是在其以后的经营中可能要注意的点。

法律上的注意义务显然是要防备“经常情况”,而不是有人被驱赶后专门观察店员,之后又趁其不备拿钥匙偷开柜门的极端特殊情况。

本案中锁好的柜门和监控里的言语驱赶已经足以证明店家尽到了义务,不应再分摊责任。

由于两方始终无法达成和解,且张某主动希望司法给出公正判决,该案很可能走向法庭。

不过就算最后又产生了和事佬判决,最多也就是像店家退让的一样“二八开”,五五开的判决不可能存在。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你认为小孩要赔两万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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